我喜欢的三彩马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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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马作文300字
我最喜欢马,因为它是人类的朋友,它能帮助农民伯伯拉犁耕地,它能作为战马奔驰在战场冲锋陷阵,它还富有牺牲精神。
自古以来,马就被人视为精力充沛、勇往直前和成功的代名词,很多成语都包含这个字,如成语有龙马精神、一马当先、马到成功等,还有一些诗句也将马字包括进去,使得整个诗更富有意境,如马致远的《天净沙·秋思》中的“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孟郊的《登科后》中的“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这首诗不仅活灵活现的表现出诗人神采飞扬的得意之志,还给后人留下了“春风得意”与“走马看花”两个成语。
我喜欢马,我更愿意当一只快乐的小马,以骄傲的成绩驰骋在学习的“草原”里。
唐三彩作文600字
栩栩如生的唐三彩正立于木桌上,暖阳倾泻而下,照来一层暖暖的晨光,静悠悠地铺洒在他们身上。此时,阳光正好,微风不燥。
初见,唐三彩只是一个个未经色染的白粉模型,眉目形状虽已有了大致的轮廓,但是色调单一,并没有真正完工的唐三彩那般招人喜爱。
于是乎,老师就让我们亲手制作唐三彩,让我们感受唐三彩独有的魅力所在。
我看中了一只兔子。刚拿起放入手中时,未加修饰的模型摸起来略微粗糙,实在是难以令人相信最终完工的唐三彩会是那般光滑秀丽,令人惊叹。
一切准备就绪后,就该开始做唐三彩了。而唐三彩,基本元素即是白、黄、绿三种颜色。由于色彩具有流动性,所以必须由上而下为其上色。我所选择的模型是一个头戴礼冠,身着华袍,眉眼成线,唇齿带笑的兔子。我希望它是个能保佑我家的吉祥物,所以我便将其设计成以大红为主的吉利色调。两只耳朵是米白色的,小礼帽则被我染成了红色,涂上了厚厚一层色剂。紧接下来,我将白色色剂轻轻地涂在了兔子的眼鼻上,轻轻勾勒出兔子的面部轮廓,但同时我也在兔子的嘴上涂上厚厚几层,使其面部颜色不会过于单一,层次分明。
再者就是对其衣裳服饰的上色了。由于袍袖上有两处不一,就应用颜色加以区分。于是,我便用笔刷轻轻的在其服饰上将色剂涂抹均匀,这便大功告成了。
最后,要想唐三彩成功
唐三彩作文350字
说起唐三彩,你可能并不熟悉,但张家彩窑,你一定听说过吧!
今天,我来到了位于洛阳的张家彩窑。一进门,就感到了一种古朴的气息。走进去,看到了两条通道,通道两边,摆满了各式各样精美绝伦的作品,真是让人应接不暇、大开眼界!
走进了制作作品的地方,我看到了一些没有上色的白色塑像。原来正等着我们来上色啊。桌子上放着三种原料,表面上看,都是橙色的,其实分别是绿,白,黄三种颜色,果真是“唐三彩”啊!
我们拿起毛笔,涂起色来。我挑选来一匹帅气的骏马,给它的皮毛涂上了黄色,马鞍涂上了绿色,马毛涂上了白色。涂完色,就等待烧制了。
很快,下午的时候,成品就送了过来。多俊俏的马儿啊!细看,那毛发特别光滑圆润。整体看,一匹马栩栩如生,有力的马蹄扬起来,神采奕奕,简直是匹“马中绅士”。
大家制作的作品都很好看,我的唐三彩成形记一一不,是“马中绅士"成形记,结束啦!
介绍唐三彩的作文400字
唐,伟大的时代,唐三彩便是最好的体现。
说实话,我曾经以为唐朝的东西离我们很遥远,但事实上……
初见它,便被镇住了,从未见过有瓷器能如此流光溢彩!当时只觉得这玩意儿只可远视而不可亵玩焉。
二见,有点无语,毕竟怎么也没想到他在上釉前居然一点颜色都没有。而我一看到那充满色泽变化的成品就换了嘀咕,又要毁了,哪知它在烧制时有特殊工艺,能保证颜色充满变化。
好了,推脱不得,上手吧。
哪知一看颜料,我就蒙了,只用三种颜色:黄,白,绿,而且那还是烧制以后的颜色!这就意味着……在烧制前,他们都是一个色。像我这种粗枝大叶的人,哪能记得哪里是什么色。
所以,我用了一个画画的手法。先铺大色调,然后抠细节。
我一股脑地把白色刷满马儿的全身,再用“黄色和绿色"稍作点缀,完美收工。
下午,烧制好的唐三彩送来了,那流光溢彩的颜色,精美绝伦,令人爱不释手。而我,已经为它找好了一个可以珍藏的好地方。
我最喜欢的美食——“彩菊面”作文350字
我最喜欢的美食就是擀面皮。它的样子十分诱人,长长的面皮上带着点点红红的辣油,肉色的面筋落入其中,还带着丝丝绿色的黄瓜,真让人垂涎三尺!
擀面皮的做法很简单。客人来时,抓一把面皮放入大碗中,再放一些面筋和黄瓜丝。将盐、味精等配料放入,如果喜欢吃辣的客人还可以放一些辣椒油。要看香不香,那得靠“香油大哥”了。这些都放好后,再摇晃着搅拌均匀,一碗色、香、味俱全的擀面皮就做好了。
吃擀面皮时,我喜欢一根一根地吃,因为面皮吃到口中既柔软,又筋道,十分美味。吃面筋时,我喜欢一个一个地吃,因为这样可以吃出它的香辣、甘甜。
有一次,吃擀面皮时,我突然发现碗里的擀面皮像菊花一样盛开着;而长长的面皮又像一条条彩带,所以呀,我就给它取了个诗意的名字——“彩菊面”,你说美不?
“彩菊面”,人见人爱!
马作文500字
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完美的动物,也就是自己喜欢的动物,我非常喜欢马,这是因为马是人类的朋友,而在我眼里的马,是最美好的动物。
马不会跳远,不会爬树,不会滑翔。但马以自己高大的身子,成为了草原上的国王。马英俊帅气,脸长的很长,两只耳朵直竖在头顶,一双像黑宝石的大眼睛,显得炯炯有神。马是一名出色的运动员。
马会舍己为群,这是一种高尚的品德之一,当马群被肉食者追赶的时候,马群当中会有一匹老马停下来,引开肉食者,老马愿自己牺牲,为马群有更多的时间逃跑,在马群中,小马在最中间,为重点保护对象,然后是雄马和雌马,它们是来保护小马的,而老马,在最外面,当有肉食者追赶马群时,其中一匹老马来成为肉食者的食物,牺牲自己,为马群延长逃跑时间。
马十分忠诚,这也是马的高尚品德之一,无论刮风下雨,也都会驮着主人。如果主人受伤了,它不会丢下主人,就算牺牲自己,它也不会去投靠敌人,虽然马对自己的主人忠诚老实,但是对别人却冷酷无情。他不会吃别人给它的食物,它会不吃不喝直到死去。
马也是很朴实的。它从不吃什么山珍海味,它也不像猫狗那样娇生惯养,只要一片青草地。就解决了食物问题。
没有比马更美好的动物,马的舍己为人,忠诚,朴实,马的团结友善,它的纤细善良,将记在我的脑子里,鼓励我一生。
马作文500字
马是一种温顺的动物,不仅性情温和,还很通人性。更有非常悠久的历史,还有许多许多的品种。下面我就向大家介绍以下吧!
马在很久很久以前就有了,马的原始祖先问原蹄兽,体格矮小,四肢均有5趾,中指发达。生活在5800万年前第三实际初的始新马,或称始祖马,体高约40CM。前趾低,有4个脚趾;后脚趾高,有三个。牙齿简单,适于热带森林生活。进入中新式以后,干燥的草原代替了是如的灌林,马属动物的机能和结构随之发生明显的变化:体格增大,4肢变长,成为单趾,牙齿边硬趋复杂。后来就慢慢的演变成下在的马了。
马不仅历史悠久而亲在古代就受到了广泛应用,马在古代就是农业生产,交通运输和军事活动的主要动力。随着动力机械的广泛运用,马的役用价值在一些工业发达国家明显下降,田间作业几乎都哟内拖拉机所取代。马匹主要用于马术运动和生产乳肉,饲养量大为减少。但在有些正在发展周的国家和地区,马荏苒役用为主,并是役力的主要来源。
马的品种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地方马如蒙古马,哈萨克马,河曲马,云南马等。还有1中是培育品种的,如内蒙古的三河马,新疆的伊犁马等。
我喜欢马,我希望有一天我能妻着马赤贫在辽阔的草原上……
马作文500字
马是一种不安分的生灵,但是它们在遇到困难的时候都临微不具团结一致共度难关,我也很喜欢马儿。
暑假里爸爸妈妈带我来到了南山,在南山我骑了一匹马,那马非常漂亮,身体是白色的,儿马的鬃毛和尾巴上的毛却是灰色的,长长的睫毛,大大的眼睛炯炯有神,它看起来很有精神。马的头上还有迎风飘动的一穗璎珞。同学们,你们知道吗,马儿都是站着睡觉的,它们一般生活在马棚里,马儿喜欢吃青草。马儿是观光地区非常受欢迎的动物,游客们一般喜欢骑在马背上到处转一转,拍一些照片。
马儿遇到了什么难处俨然临危不惧,这就是马儿的勇敢精神。在古代的时候项羽养了一匹乌骓马,马儿跟主人感情非常好,后来因为项羽兵败在乌江自刎,乌骓马也随主人而去了。这是一个非常感人的小故事。这时我真想大声朗诵一首古诗:胡马大宛名,锋棱瘦骨成。竹批双耳峻,风入四蹄轻。
我曾幻想过未来的马儿是怎样的:它是白颜色的,身上长了一对金色的翅膀,头上有一个角是白色和咖啡色相间的,用来导航,四个蹄子上各安了一个风火轮,它的眼睛可以看到十万八千里,眼睛还可以透视,马儿还会说话呢!可以飘在空中睡,这就是未来的马儿。我爱它那奶白色的皮毛,那炯炯有神的大眼睛,那矫健的四肢……
马作文500字
我的爷爷家里有一匹马,我很喜欢它,每次去都不放过看它的机会。
它是枣红色的,很高大。两只炯炯有神的眼睛时不时出神地盯着某个地方。两只耳朵直直地竖着,颈上面有长鬃,尾巴有很长的毛,都是枣红色的。马脚上长有硬硬的马蹄。腿很细,很长。马的生活习性很奇特,尤其是睡觉,其他动物都是卧着或趴着睡觉的,而马不同,马是站着睡觉的,经过查询才知道,马站着睡觉是因为在古代的时候,马因为怕被猛兽袭击,所以才站着睡,好可以快速逃跑,虽然现在没有野兽,但是站着睡觉的姿势却一直保留到现在。
马在古代可是很重要的交通工具。在战争时期,马帮助人们运送粮草、货物等,人们要上战场战争时,人可以骑着马在战场上驰骋。现在虽然没有战争但马也是很重要的,马可以帮人拉车,可以帮人耕地……马有这么多用途,我就在手机上查了查马的历史:马广泛分布于世界各地,原产于中亚草原,在4000年前被人类驯服,15世纪后才被殖民者带回美洲和澳洲,最早出现在5600万年前的北美洲。
马的精神是很可贵的。它朴实、忠诚、吃苦耐劳、默默无闻……有些人就具备马的这些精神,比如警察,医生,老师……这些人让我的祖国更加美好。我也要学习马的各种
我喜欢三国时代作文500字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三国是群雄纷争、英雄辈出、逐鹿天下的时代。三国时代的许多杰出人物成为后人心目中的偶像和典范。
我喜欢三国时代,我喜欢武功,我喜欢计谋,我喜欢拥有许许多多的士兵,我喜欢两军交战的场面,我喜欢拥有一群同生共死的兄弟,我喜欢像猛士一样征战沙场,我喜欢像将军一样威风凛凛。三国时代——我梦寐以求的时代。
我喜欢蜀国,虽然他不是最强大的,也不是兵力最雄厚的,但是,刘备的仁爱,赵云、张飞、关云长的忠实与勇猛,诸葛亮的料事如神、鞠躬尽瘁,都让我深深地感动。其中,我特别喜欢两个人,一个是赵云,另一个是诸葛亮。赵云就是所有好品质的结合体,他武功高强,对刘备忠心耿耿,人长的又帅呆了,不贪女色不好财,见义勇为,行侠仗义,简直神一般的存在,少女之杀手。赵云单骑救主,那叫一个精彩,能在十万大军中穿梭自如的能有几人?就从一个人冲进十几万大军中救主的勇气,能有几人拥有?神一般的赵云啊!我对他配服得是五体投地。
诸葛亮,这是个神妖合体,不费一兵一卒,借得弓箭十万;一个人城头抚琴,吓跑敌军十万;舌战群儒,不落下风;自称天下第一聪明的周瑜,照样被他气的吐血而亡;死后还能吓退几十万敌军……木牛流马、八卦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