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好追了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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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追你可好
爱情是两个人的世界,而爱恋却可以是一个人的单恋,它叫做爱恋。
我曾以为的我们会在一起,你的一句“还是做朋友吧”让我的心跌落到了谷底。我记得有人曾经说,爱情是两个人的事情,而单恋或追求则是一个人的事情。或许你是没有理由拒绝我去追求你的。
“我可以追求你吗”,“我们只适合做朋友,所以还是算了吧”
这就是我的结局,我没有选择权,只能借着去暗恋。暗暗的恋,我发现一切都变了,我连成为朋友的资格都被剥夺了。我失去了一个朋友,失去了我本可以暗恋的人。
一个朋友说过“想要讨厌一首歌曲,一直播放就好;想要一个人永远不会理你,向她告白就好。”我发现这句话真是无比的正确。告白的成功不是决定能不能恋爱,而是决定你们还能不能继续做朋友。“我追你可好”哪怕你直接说不好,我也不会像现在这样不好。
我追你可好,这句话一点都不好!
小说潮流作文
最近,班上掀起一股小说的潮流。提到这里,我感到十分自豪,因为,这股小说潮流是我和夏依晴、顾芸带起来的!
大概三四年级的时候,妈妈送了我一份生日礼物,是一本精致的笔记本,每页都有彩图,让我爱不释手。用它来写什么呢?抄笔记?不好吧?哦,有办法了!我灵光一闪,决定用这本笔记本来——写小说!
我给它取名叫《命运微光》,这是我深思熟虑后才想出的超文艺小说名。准备动笔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每一本小说都有目录,为了证明我这是一本“真正”的小说,我给每一页都写上了页码,一共有109页。
我终于开始动笔了,不过才写了二三十页,就把它丢在抽屉里了。可别怪我容易放弃,我真的是没有耐心写下去啊!
到了五年级上册。我有一次翻东西的时候不小心看到了那本布满灰尘的笔记本,又萌生出继续写下去的想法。抹去灰尘,它又变得洁白如新了。
我把它带到学校里去写。越来越多的同学来阅读我写的小说。我不知道109页何时写到尽头,只是每天两三页地写,心想,只要能有人来看我写的,我就会很满足了。有一天,夏依晴、顾芸问我:“我们可以和你一起写这本小说吗?”
我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欢欢喜喜地答应了。然后,我们开始了写小说的“征途&r
《海》微型小说
微风荡漾,海风奔放,卷起的浪花,拍打着岩石,也拍打在一个女人的心上。
女人从未见过大海她只知道大海是蓝色的,味道是咸的,海是无边无际的。女人命不好,一个人孤独地带着个没满月的带孩子搬到了这里。孩子是她的命,是他的一切。这个村子被山包绕,山外还是山。但在这,女人有安全感。
女人并不被村里人待见,不知何时传出了女人的闲话女人长的及标致粉嫩的肌肤,白皙的的脸蛋像一个待字闺中的小姐却不像受这种苦的人。于是有人说她是不检点带着小野种被男人赶了出来;也有人说她经常被男人他打,逃了出来;还有人说他男人死了,婆家不要她了。种种法,让同情她的人不再同情,让讨厌她的人更加憎恶她。女人很善良寄人篱下的她学会了忍耐。尽管被排挤,她依然用微笑待人。
渐渐地,她的儿子小海已经长大了不少,儿子聪明伶俐,乖巧懂事,很招村里人喜欢。村妇们总会塞一些花生豆子给他吃。这一切并不如女人想的那样,平静的生活只是暂时的。
村里调皮捣蛋的孩子不喜欢小海,他们总是取笑小海,小孩也不喜欢和他们玩。有一天,捣蛋头子出了个坏主意,把村妇们的番薯挖了去嫁祸给小海。半夜村妇们聚集在一起找女人算账,各种侮辱不堪的词语都套在女人身上。小海听到了他们的对话,小孩望着女人希望女人否定那一切,但女人没有。有的村妇要赶
我是小说控作文500字
我最爱的事情就是看小说,在这其中最享受的过程就是在字里行间漫游嬉戏,我最常去的地方,就是书房和图书馆……由此可见,我是一个“小说”控。
一个星期天的早上,爸爸妈妈有事出门了,临走时跟我说早餐在微波炉里,到时候自己端出来吃。我嘴里“噢”着,手上却捧着一本书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看到精彩处,仿佛自己就是书里的主人公,一会去巴黎,一会去墨西哥,一会去土耳其,到世界各地去游玩,经历数不胜数的稀奇古怪的事情。忽然,我听到开门声响,抬头一看,只见妈妈的表情十分生气,好似大海在咆哮,让人心里十分紧张。噢,原来我看书忘了吃饭了,妈妈无奈地叹了口气,说:“唉,你这个“书呆子”,看书也不能忘了吃饭呀!”
记得还有一次,在一个炎热的夏天,我正在聚精会神地看书,正在外面晾衣服的妈妈突然惊叫一声,并且直喊:“疼死我了!”我立即跑过去一看,只见妈妈的胳膊肿了一个大红包,原来妈妈被蜜蜂蜇了,疼得直流眼泪,并自言自语地说:“怎么办?好疼呀!”我突然想到在一本读过的书上说被蜜蜂蛰后,肥皂可以止痛,我立刻拉妈妈去卫
我的小说迷老妈作文
在我的家中,无论客厅,卧室,总有些地方有那么一两本小说,不用说,这是老妈看的……
我的老妈是个小说迷,看起书来谁都不理,仿佛她在另一个世界。我们说什么,她仿佛不知道,翻着自己的小说。一次我问老妈,小数有有那么好看吗?妈妈说“当然好看啦,你不去看怎么知道它好不好看呢?”无奈,妈妈就是这样。记得又一次,老妈再看《红楼梦》,她说那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真虐心,而我试着去读了读,看了一点,什么都看不懂啊,这么多密密麻麻的字,唉,我也只好放弃书中的乐趣了,这也只有妈妈能享受到了……
可是,妈妈对小说的痴迷,远远不止这些啊,有一次,我和妈妈在外面买了一些家用物品,打的到了院门口,妈妈说,她先进去放东西,让我等她把这个重物品一块搬回去。于是,我站在阳光四射,狠毒的太阳丝毫不可怜我。就这样,等啊等,等啊等,足足等了半小时左右,从院子到自家的门口也就不过50米,最多十分钟也就到了呀。我怕东西丢掉,又不敢离开,可就是这半个小时,妈妈才出来,出来后,看到我小步子跑过来,一边拍着脑门;“看我这脑子”。我也真是无奈,谁知。真相是老妈回到家中,看到手机里的小说更新了,便又看
我迷上了小说作500字
别看我总是带着一副红丝框的眼镜,就以为是一个爱学习的人。其实并不是,学习一般般的,但我酷爱看小说。
我的房间,简直就是书的世界。桌子,床底,都是我的“宝贝”。我带眼镜的原因,都是它们所赐的。其实,我以前并不爱看小说,只要看见厚厚的一本书,心就不由得烦起来。但因为有次在家太闷了,就随便拿起书来看,想不到,这样就开始上瘾了。
我经常到书店里看书,只要一拿起小说,我的全副精力,就会投进了书里面,想象着里面的情景,就好像听到了书里面的声音。悲哀的,开心的,犹豫的,什么都能听得出来。看着里面的主人公哭了,我的心也会随着伤心,甚至落泪。主人公开心了,我也会跟随着开心。哈哈大笑,旁边的人怎么看我,我就不清楚了。
只记得有一次,我买下了一本小说叫《堂吉司德》,里面的主人公,是个骑士迷,于是他就想当一个骑士,就做上了当骑士梦。在看这本小说时,我也把自己当成一个骑士,踏上旅途,手舞足蹈的,挥倒,奔跳,上马,这些动作我也做出来了,房间里叮噹作响,我的家人怎么叫,也不能把我叫出来,直到看完这本小说为止。当我看完这本小说,看了看我周围,房间,好像要倒了,被子,被我搞得快要一命呜呼。书,被我扔得七零八落,简直目不忍睹。
我就是一个小说迷,小说就占了我生命
我的小说梦作文600字
语言的韵味,不像茶那般,冲过几次之后就淡了,而更像大海的波浪一般,一浪接一浪,每一浪都有它独特的韵味,每一浪都有不一样的感悟,我曾有个小说家的梦。
如不曾提醒,我几欲忘记两年前的我还有这样一个梦,那时我正沉迷于小说的世界里,除了吃饭,睡觉,我几乎天天拿着小说,小说那动力的情节让我不能自拔,我从未感觉语言有如此大的魅力,我便萌生了这样一个念头,写一本小说,想到就立刻做,于是我拿起手机开始写,开始了我伟大的创作,说着容易做着难,才写了一百字左右,我便感到创作的难度,便知道对语言的疏远。
我便开始阅读大量小说,每当读到感人的情节,我会情不自禁落下泪水,读到大快人心的情节,我会激动不已,读到生死一线的情节,我会有着人物的紧张,这就是语言的魅力啊!它能让我们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主人公,让我们的心沉醉在其中,能让我们知道什么叫等待的难熬。
在读了几部小说之后,我越发坚定了写小说的信念,小说里那优美的语言,让我欲罢不能,让我真正体会了火急火燎的含义,于是我决定让全世界都知道我的小说,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小说的却带给了许多,小说中描写主人公的语言让我学会忍耐,让忍耐去磨练我的心性,但忍耐并不是软弱,忍耐只是为了在更好的机会爆发,小说中语言让我学会了拼搏,拼搏中不缺乏智
偷着写小说作文500字
我是个爱读书的学生,天天没事时就喜欢拿本书看。我最爱读小说、科幻、人物自传和故事。举个例子,一天我看《小飞人卡尔松》时很开心,就大笑了起来,后来我认为自己当时还是很可怕的,太投入了。但这让我有了一点点愿望,就是能自己写小说。
我怎么写呢?又写些什么呢?很多的问题在我脑子里徘徊。最重要的问题是家人同不同意?不同意怎么办?
我认为我为了梦想还是写吧。不过我应该偷着写。于是我会晚上放学回来后待在自己的房间,拿出创作本开始写小说,我是个很聪明的人,有时写作时听到妈妈喊“你在干嘛呢?”我想了一会答复他“看书呢!”她就不问了。
偶尔我突然感觉到身后有人在,一回头,果然是妈妈。什么时候她把门打开的?我会不会露馅啊?幸好桌子上有一本书,我才逃过了一劫。就这样,我一直偷偷写着我的小说。
可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强,我的秘密被揭穿了。那是一个周五的下午,我正在写小说。突然,妈妈走进来喊我上CCTALK,原来我一时投入忘记上课了。这下就被发现了,不过妈妈说写小说是件好事情,不用偷着写。太好了!以后我就有更多的时间写作了,不用偷偷摸摸了。不久后我说不定就能成为莫泊桑、契诃夫、欧·亨利那样的小说大家了。
读《微小说》有感1000字
生活如手上的沙子,攥得越紧,流失越快,到不松松手,沙子就会停止流失。
——题记
在以前,我总以为永不放弃是每件事必须遵守的原则,可在我读了,细细的品味了这篇微小说,我彻彻底底地意识到:放弃,也是一种美丽!正如一首诗里写的那样:"放弃了父亲温暖的怀抱,才能有自己活泼的奔跑,放弃满天的星星,才能获得一个崭新的黎明。"大千世界,茫茫人海需要放弃的东西原本很多,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拥有整个世界,对于不应该属于我们的更要勇敢地放弃,追求之中放弃,放弃之中追求……人跋涉于山阻江隔、风急雨骤的人生旅途中,惟有学会放弃才能随遇而安,幸福安详,从某种意义上讲,放弃并非是对追求的背叛,相反有时倒更能执着于其间……
学会放弃,在流泪以前转身离去,留下简单的背影;学会放弃,将昨天埋在心底,留下最美好的回忆;学会放弃,让彼此都能有个更轻松的开始。轻轻地抽出手,说声再见,真的很感谢,这一路上有你……
谁说喜欢一样东西就一定要得到它。有时候,有些人,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不择手段,可最后却遍体鳞伤,这就算了,可他在夺取的过程中,又失去多少原本属于他的东西
水滴星球奇妙旅行(小说)
序
人类所生存的宇宙并不是独一无二的,它是由浩瀚无垠的十维平行宇宙组成。在这样的宇宙里,各星球像浮游的小岛一样在宇宙这个大海里漂移。地球人类并不是宇宙的孤独者,也不是唯一的生命形式。
第一章 接受邀请
“叮铃铃”一阵闹钟响起,千子星不耐烦的伸手扣住闹钟,小声嘀咕着说:“哼,今天是星期天啊,这么早就起床!我再睡一会!”继续蒙头大睡。人物介绍:千子星,女孩,地球村小学五年级学生,聪明善良,酷爱阅读,尤其是外星球探索,总有奇思妙想。
“咚咚咚”一阵敲门声,“又是谁呀!”“请问您是千子星吗?”千子星听到了一个奇怪的声音,一字一字的蹦,还夹杂着嗡嗡的机器声。千子星一惊,立刻从床上跳下来,她打开门,大吃一惊,只见外面是两个陌生的人类,确切的说是一男一女两个不同于人类的人类,男的身材高大,穿着一身蓝光盈盈的衣服或者说是铠甲,长得面目很英俊,但有一双像荷兰兔一样长长的耳朵。女的则是一身紫光铠甲,身材高挑,也有同样一双长耳朵,他们看起来都很和善。
“你们是——”子星不敢确定。
“哦,我们是来自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