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迷的笔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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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笔顺要规范作文700字
随着科技时代的到来,手机、电脑的使用者越来越低龄化,电脑打字渐渐成为了主流,人们拿起笔写字的机会越来越少,自然而然,正确使用汉字书写笔顺的人也越来越少。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及”字的笔顺,是先写撇,再写横折折撇,最后写捺。看到这里,相信很多人会和我一样说:“原来这个字的笔顺是这样的,原来我写错了这么多年!”
我读一二年级时,老师常常对我们说:“写字要按照笔顺来,不然写出来的字不好看,先写横,再写竖……”笔顺一直都是我们学习的重点,但是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大人们都渐渐地不再重视笔顺,他们觉得只要能写出这个字,先写哪笔后写哪笔都不重要,所以大家都按自己喜欢的方式来写字,而不是按照汉字笔顺来写字。
但是我们需要知道的是,笔顺,是先辈们在书写实践中不断总结积累出来的,是写好一个汉字的关键所在,规范汉字笔顺的好处有很多呢!下面就让我为大家说一说吧。第一点,相信大家在现实生活中,或者是在电视上都看过外国人写汉字吧,他们写出来的字为什么是歪七扭八的,不好看呢?其实啊,就是因为他们不懂得汉字的结构,不懂汉字的笔顺。规划汉字笔顺有助于对汉字结构的理解,这样有助于我们
令人入迷的书作文400字
妈妈做好了晚饭,喊:“开饭了,有你们俩最爱吃的炸鸡翅。”爸爸像大象一样横冲直撞地跑到桌前,刚要伸出那挟鸡翅的“魔爪”就被妈妈阻挡说:“儿子呢,他怎么还没来,你赶紧去找他。”爸爸说:“我还没吃饭呢,能不能吃完再去。”妈妈说:“吃吃吃,你就知道吃,如果你找不到儿子我让你三天三夜都不能吃饭。”“别,我去找还不行吗?”爸爸说。
爸爸生气地去找孩子,看见他在偷着玩手机,就踢他了一脚说:“淘小子晚上不吃饭还玩手机。”儿子愤怒地说:“我正在看书,没玩手机。”“那行,赶紧去吃饭吧。”于是儿子就垂头丧气地去吃饭,突然爸爸看了一眼书,感觉很有意思。
可是儿子上了饭桌,看爸爸不见了就问妈妈:“我爸呢?”妈妈一看,爸爸又没影了,于是就去找他,儿子一看菜都凉了就先吃了。
妈妈看见爸爸在看书就生气地边抓住他的头发边往饭桌旁走,而爸爸呢,也感觉不疼还捧着书看。这下,儿子终于知道爸爸的头发是怎么掉光的了。
苍蝇“入迷”记作文350字
星期六上午,我正在家里写作业,突然,一只大苍蝇瞪着芝麻般的眸子,落在了我的写字桌上。或许是我笔尖着笔的“沙沙”声把它吸引来的。它望着我的笔,一动不动地凝视着从笔下写出的字。我便挥手去赶,而它却根本没有察觉到,还是若无其事地继续“欣赏”着一个个端正的铅笔字。难道它也识字?
我好奇极了,用小指碰碰它,它顿了顿,就“嗡”的一声飞走了。我原以为它不会再来,谁知,没过多久,它又“从天而降”,再一次爬上了我的本子。我怕它又来看我写字,就用一张纸遮住字,没想到,它居然乘我不注意,偷偷地落到纸上。
在这样下去,我可怎么写字啊?终于,我想出了了一条妙计:我悄悄地将纸轻轻地折起,打算乘机将它包住。可还是被它发现了,他连忙飞走,落到不远处的桌子上,远远地望着我本子上的字。
直到我拿起铅笔盒准备收拾它时,它才倏地转身飞走。
一只小小的苍蝇,对文字竟如此痴迷,真令人叫绝!
我对电影很入迷作文500字
我每隔几天就要看一次电影,如果没有看的话,我就一夜也睡不着。
我会半夜偷偷地拿出零花钱去看电影,这还不够,我一看就是七七四十九天、九九八十一天,看得眼睛都着火了,耳朵都听得长茧了。结果练成“火眼金睛”和“顺风耳”。
世界各地只要有电影,我都能看见、听见,现在所有人都不敢放电影了。我气得火冒三丈,热量达到了九兆九亿九千九百万度(哦,请原谅我太小了,读不清楚那么大的数字),把珠穆朗玛峰的雪都融化了,长江黄河立刻被我烘干了,只有大海勉强撑得住,地球顿时变成了一片火海。我成为了第二个太阳。他们还是不放电影,因为火太大,电影院被我烤焦了。
我冷漠了起来,温度变成了零下九兆九亿九千九百万度。地球变成了“冰球”,又再次进入了冰河时代。他们还是不放电影,因为电影院被我冻僵了。
我直接用超光速的速度飞向未来。“站住,站住,你已违反了时空交通法则第九亿六千万四千零七十二条——时空隧道里不准以超光速行驶。”一位老伯说。“时空隧道也有规矩?这规矩不难记,但这数字也太难记了吧!”我继续行驶着。
最后,我向未来借了五百台电影放映器,继续看
一本让人入迷的书作文400字
晚上,妈妈做好了饭菜,爸爸指着空椅子说:“儿子呢?”妈妈说:“在卧室里,我们等一会儿他吧。”
过了几分钟,儿子还没过来,爸爸急了。上楼打开了儿子的房间,发现儿子正在地上看书。爸爸说:“儿子,下楼吃饭去。”
儿子走了之后,爸爸心想:儿子看什么书,看得这么着迷?爸爸很好奇,弯腰看了一眼儿子的书。
餐桌上,儿子和妈妈都已坐好,可是爸爸还没有回来。
过了一会,妈妈生气地说:“儿子,饭都凉了,去看看你爸爸在干什么?”儿子打开他房间的门,发现爸爸正坐在床上,兴致勃勃地看着书。儿子生气地说:“好啊!爸爸,你叫我去吃饭,自己却在这里看书。”爸爸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儿子。走,我们一起去吃饭。”
他们终于坐上了饭桌,开心地吃完了晚饭。
一堂有趣的课作文500字
我想起了一堂有趣的课,是钟老师的一堂笔顺课。这堂课让我们大家都长知识了。比如“毋”这个字我原来不懂,但现在我知道它的读音了,也知道它的笔顺了。
我们之前并不知道“爽”是什么意思,现在我们知道了“爽”的意思。“爽”的一横和四个“ㄨ”是表示窗户,那个“人”是一个人,合二为一就是一个人站在窗户边吹风,感觉很爽。原来“爽”是这个意思啊!
老师上课的形式很有趣,他让我们猜笔顺,如果猜错了,老师就会说恭喜你们答错了。如果猜对了呢,他就会说恭喜你们答对了。天哪,听完“恭喜”,还会用英语反问我们。除了以上两种,还有另外一种“必杀技”。他让我们猜一个字的笔顺,我们大部份同学都说一个笔顺。老师竟然用英文说了两遍“你们确定?”,最后我们肯定了我们的答案,结果老师跟我们说恭喜你们答错了。很多人开始叹息,但就在这个时候,老师又补了一句“才怪!”因为我们知道不是对就是错,老师这样说那就是对的。顿时大家都大叫一声,接
我的名字作文600字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名字,不同的名字有不同的来源。
如果不是这次作文,我都不知道爸爸竟然把梦中情人的名字赐给了他的女儿。
我叫王菲。对,就是你们认识的那个王菲,不但发音一样,偏旁部首笔顺都一模一样,但是命运却截然相反。她是高高站在华丽的舞台上的歌后,而我是经常要罚站讲台的00后。
“妈,老师布置任务,让我问家长,我的名字是怎么来的,有没有什么深刻的含义?”我第一次对自己的名字产生了兴趣。妈妈撇了撇嘴,眼神瞥向爸爸:“喏,去问你爸爸吧,这名字是他起的。”
说到我的名字,爸爸立马来了精神,滔滔不绝地谈论着自己对王菲的崇拜。他说,给我想名字的时候,电视里恰好在播王菲的歌,一下子就有了灵感。我愤愤不平:“爸,这是关系到我一生的大事,就这么随随便便取了这个名字?”爸爸振振有词:“这叫随便吗?这可是歌后啊,让你叫这个名字,多响亮。”
原来,大人追星的行为比我们追星更疯狂,甚至可以把女儿的名字起的和爱豆一样。就因为爸爸这个疯狂的行为,导致她的女儿有一个众人皆知的名字。每当我们换一个老师,我总是第一个被老师记住名字的,在老师记住新的名字前,我成了她经常要提问的对象。我们班还不止
钢笔的烦恼作文600字
记得那天,军宏开圣诞联欢会,每个人要交一张一寸照片,我听到了这消息就去柜子里拿照片,妈妈在楼下等我,拿上了照片就和妈妈去军宏。
这时爸爸回来找身份证,看到了妈妈收藏二十年的钢笔,就小心翼翼地拿出来看。这时爸爸的手机响了起来,爸爸接电话时不小心把钢笔重重地摔到了地上,因为走得急就把钢笔顺手放在了桌子上,准备回来再修。
过了一会儿,我和妈妈回来了,妈妈看到了钢笔受“害”,就气呼呼地问:“是不是你干的?”我说:“我不知道。”
妈妈瞪大双眼,说:“刚才就是你翻了柜子,不是你,会是谁?”我心里犹如五味瓶倒了——不知什么滋味。我连忙辩解道:“真不是我干得!”
这时,妈妈更生气了,我也顶了嘴,说着,妈妈就摔了一下卧室的门,睡觉去了,她上夜班。我低着头委屈地进屋写作业了。
两个小时后,爸爸回来了,他坐在那儿修着钢笔。过了一会儿,妈妈醒了,问爸爸:“这是怎么回事?”
爸爸说:“今天我拿身份证时看到了你的钢笔,觉得很精致,谁知接电话时一不小心掉到了地上。”
妈妈听了,脸红了起来,对我说:
我的妈妈作文400字
我的妈妈个子很高,身材瘦。一头乌黑的头发里夹杂着几缕白发,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下面有一个翘鼻子。
我的妈妈凶起来的时候像一只“大老虎”。
有一次,我玩电脑太入迷了,忘记了时间。她气冲冲地走过来,喊道:“快看看时间!”因为我玩得太入迷了,就没理会她,这下她更生气了,走到阳台,拿一个衣服撑子,又回到电脑旁,大声喊道:“快把电脑关了!”妈妈狠狠地训了我一顿,说:“玩游戏不但影响学习,而且也影响你的视力……”听了妈妈的话,我很惭愧。
有一次语文考试,我只考了86分,妈妈要求我要考到90分以上,我想:哎,回到家又得挨一顿打了。回到家,妈妈果然拿了一个衣服撑子打了我一顿,之后,我说:“妈妈,我再也不敢贪玩了。我下次一定会考好的。”妈妈摸了摸我的头,温柔地说:“妈妈都是为了你好,希望你能明白妈妈的良苦用心。”我点了点头。
虽然妈妈教育我的时候很凶,但是我爱她,妈妈不论是凶还是温柔,她都是永远爱我的。
我的成长的伴侣书作文600字
【成长的伴侣——书】
陈玥樨
书是人类美丽的灵魂;书是知识的源泉;书是冬日里的一束温暖的阳光;书是一盏明亮的灯,带我们走出黑暗。
小时候每晚妈妈都会给我讲一些有趣的故事,从此让我对书从渐渐喜欢到入迷。
在我的书桌旁有一个高大的书架,上面放满了书。那些书都是我感兴趣读物,例如:《小桔灯》、《穿堂风》、《狼王梦》、《青铜葵花》、《去野外》、《天蓝色彼岸》、《流浪地球》……。
我每天晚上都会走向书架,随手拿起一本书,便坐在床上津津有味的看起来,不管我读过多少遍,都会有新的感悟。有些时候甚至忘了时间,每次都看到精彩部份,总被妈妈的催促声带回现实,我也只好无奈地放下了书,乖乖的关灯睡觉。
在四年级时的某一天晚上,我在读《天蓝色的彼岸》,不知不觉中就进入了梦乡。突然看见了书中的主人公,那个小男孩哈里。他正在“文书桌”登记名字、被询问,登记完之后,面对这陌生而又广阔的另一个世界完全茫然,突然有一个幽灵——阿瑟站在他面前(他俩是年纪差不多的男孩)。于是他们慢慢变成了朋友,一起回到了人间,哈里来到人间是为了和家人做最后的道别!他们做完自己的事后一起又顺着日落回到了天上。哈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