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迷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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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读后感

标签:推荐时间:202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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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做《盗墓笔记》,他让我的感触十分大。

里面的主角——吴邪、张起灵和胖爷,因为一种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历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等种种困难也考验之后,知道了自己的使命和自己该去的地方。建立了一种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他们只是故事中的虚拟人物,却拥有着一种我们渴望得到的,却得不到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而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朋友保驾护航,能够义无反顾地去拯救他人。那一种可贵的,却难以得到的东西——友谊,一直在他们的心中,无论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助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危险。

他们的友谊是多么地可贵啊!试问:我们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能够像铁三角(吴邪、胖爷、张起灵)一样,拥有一份不含杂质的友谊!现实生活中,能够像铁三角一样,为了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像这样的人,也许十个指头都能数得出来。许多人交朋友,绝大部分都是有目的性的,至少寥寥可数的人是真心的,而你却从来都是忽略哪些想与你真心交朋友的人无视,去找那些有目的性的人。而那些人,也许是贪图你的财产,一拿你完

《盗墓笔记》读后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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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一本名为《盗墓笔记》的小说,作者是南派三叔,里面的主人公是张起灵,吴邪,花儿爷等,这是一本有关于盗墓的小说,远在50年前,一群长沙的土夫子在盗墓的时候意外挖到了一部战国锦书,锦书上记载了一个墓,但在盗墓的时候却有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最后,不幸身亡。

在50年后的一天,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吴邪)发现了这个锦书并在这个锦书中发现了秘密,就和一群经验丰富的盗墓贼一起去探寻这个秘密,但却在这个古墓中发现了许多诡异的事情,青眼狐尸,七星疑棺等等。当朋友出狱而来的时候,给吴邪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巨大的青铜树,诡异的六角铃铛还有遥远的秦岭腹地让我们的主人公跃跃欲试,当他们进入遥远的秦岭腹地是,却又有许多诡异的事情接连而来,黄泉瀑布,尸阵,烛九阴等危险。

不管是在秦岭腹地,还是青铜门,在或者是云顶天宫,哪次不是充满了危险与未知的秘密,当可怕的人物,可憎的面孔出现,会有怎样的选择,每次到最后,总是一个个让人超乎想象,却又可信的结局。在这本书里,让我看到了任何事不退缩,想在这本书里的吴邪,小哥,三叔,在墓里有多么的危险,但他们都没有退缩,每次都是冒着生命的危险一起去探险,去探索。在这本书里,我还读到团结,每次遇到危险时,他们没有一个人抛弃其他人,

盗墓笔记读后感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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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看到第九本时,已经是《盗墓笔记》的完结篇了。心中有万分的不舍。在看这部小说,真的让我由衷的敬佩南派三叔的写作风格,写作的很简洁明了,看起来非常的舒服。包括里面的搞笑语言。

三叔花费五年,写出了这九本书。五年的拉力赛,在这其中有过许多对三叔的喝彩。激起了三叔的写作得到了许多的慰藉。写这本书,三叔最初是快乐的,和钱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将人物写得淋漓尽致,从写作者成为一个旁观者。

吴邪,是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位普通人,经历了这一切,才让人那么的佩服,刚开始会因他的软弱而讨厌他,故事的不断推进你会越来越喜欢他,他很单纯,有一些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生命,他铭感,害怕伤害身边的人。

闷油瓶是一个给人安全感的男人,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就能让人安心,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痛,尽管如此他关心着你,也给你许多的安全感。这样神一般的男人似乎与这世界没有任何的关联,孤立的存在这个世界中。

胖子看似是一个鲁莽的人,其实我认为他是最细腻的人,他给人印象嘻嘻哈哈,总是闯祸,也有自己的臭毛病,但是他总是能在气氛沉闷时站出来调节气氛,对于这样的人,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就是喜欢,没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相处。

吴邪,闷油瓶。胖子这三人的铁三角的关系,最让人羡慕,他们经历了

忆起灵,思无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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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今晚的月亮,想起了那命运可悲的人:张起灵。我只能用三叔的话来说,张起灵,魂太重,命太轻。

有些东西真的让人揪心。张起灵本是一个普通人,可麒麟血和他身处张家那庞大家族,让他成为了一个冷漠不言的人。

心不由地飘离到了那长白山,八月十七,张起灵还在吗?我虽只是一个听书人,但真挚的文字如暖洋,如蜜从我心头涓涓细流的漫延。

张起灵,他的记忆每十年就会抹去一次。而他独自拼凑着,记忆的碎片,无亲人,无朋友的他,直到他成为枯骨后,他都孤身一人,还好,出现了吴邪,重过于生命。

一生那么长,等你十年又何妨。青铜门关闭之日,也许命运在改变,吴邪等了张起灵十年,而张起灵十年后出来之日,也许看到那轮圆月,会想起吴邪吧!

雪灵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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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忧伤可鉴,今渡凄寒之水。

下雪了。

下午的时候,我们寻觅到了雪的痕迹。雪从空中翩翩而至随风而舞,落入手心。有一丝凉,沁入人心。这是冬的韵律。

这是在枯燥的冬季,老天给予我们的一份惊喜。雪下的不大。地上却也有淡淡的雪痕。竟不忍心去踏一步来破坏这赏雪的意境。

只听得万物无声,都还细细品鉴这雪来得不易,让我们盼了整个冬天。

许是雪的纯净,给人以遐想的空间吧。有那么一瞬间的冲动。竟想做一个为人们撒雪的使者。所到之处,雪花飘扬。只因冬雪是我的祈盼。

雪地灵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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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说话的狐狸,你好吗

箐藜

清晨,北极,极地基地。

“小楹,起来吃饭啦!”乔楹的妈妈在屋里叫道。

“哦,来啦!”名叫乔楹的少女从被窝里钻出来,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又顺手拿起床头的闹钟,上面显示着7:00整。少女撇撇嘴,打了个哆嗦,心想:来北极,真的是好冷啊!昨天在中国,乔楹从北京出发,然后飞到了俄罗斯,接着又坐着车赶了几个小时的路,才来到了这个她只在电视和书上才看过的北极,刚下车的那会,还没来得及欣赏这茫茫冰雪之景,乔楹就连打了三个喷嚏,口水鼻涕沾了她一脸,把老爸和老妈逗得捧腹大笑。一些路过的人甚至还转头过来看着她,现在想想都觉得丢脸啊。不过,再想想,她之所以要来这里忍受极度寒冷,还不是托她的那个老爸——乔理的福。如果不是因为他要来北极进行一项研究,此时的乔楹,正吹着空调,享受这美好的暑假,坐在北京的家里吃着冰激凌呢!哦,忘了说了,乔楹的爸爸乔理是一个生物学家,在生物学界那可是鼎鼎有名的。这次来北极,若不是因为乔楹妈妈放心不下乔楹一个人在家乘着暑假疯玩,他也不会把女儿带到这儿来。为什么?因为乔楹特别讨厌生物学,更讨厌他研究生物学。只要乔楹看到什么实验小白鼠啊,苍蝇啊,都恨不得一下

《盗墓笔记》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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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难登大雅之堂,但他在我心目中却占据了不可替代的位置。

整个故事的开端源于五十年前的血尸墓,随着故事的发展,一连串的谜团显现出来。老九门巨大的圈套,是一场无声的硝烟,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人心的贪欲。贪欲让人什么事都干的出来,如梦游者一般敏感快速地做出各种反应,近乎疯狂地做出丧尽天良的事。阴谋,伎俩,交织在人与人的交往之间。主人公吴邪的爷爷在他的笔记里写道: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吴邪,他有着各种各样的缺点,他不像另外一位主人公张起灵一样,如神明一般。他普通得和我们没什么两样,起初我对他是有厌恶之感的,讨厌他的敏感,讨厌他的犹豫,讨厌他的怯弱,但随着阅读的进展,我渐渐发现,正是这种种的缺点,使得他这个角色更真实。当风雨来临时,他的毅力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尽管他之后被环境所迫,不得不戴上不属于他的面具,不得不卷入一场阴险的角逐,但他仍然保持着他的良知,面具之下,仍然是那个“天真无邪”。

有人欺骗他,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而有人欺骗他,则是为了保护他。巨大的谜团对吴邪的吸引力很大,也正是他的这种好奇心,使得他一步一步地走进这个深渊

灵桥作文4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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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桥横跨于宁波市海曙区与江东区分界的奉化江上,它是由上海工部局英籍工程师詹姆生和新江记营造厂竺泉通设计中标,是中国第一座有中国工程师参加与设计的单孔钢粱环形桥。

灵桥的由来还挺有趣!建桥时,由于水深流急,桥基总难打牢。忽然,一场骤风暴雨不期而降,雨后,在半空中出现一道彩虹。七彩辉映,桥工们心领神会,于是照着彩虹的位置打下桩,结果很快打成了。因此有些灵异,所以取名叫灵桥。

我带着好奇心来到了灵桥下面,灵桥中间行车,两旁走人。从远处望去,灵桥犹如一条巨龙横跨在奉化江上,桥顶像一张铁丝网。近看,桥柱上有许多弹孔,我想:可能是和日本人战斗时留下的。

我趴在桥边的栏杆上向下望,宽阔的江面上,波动水涌。货船一字排开,呜呜的汽笛传出很远,两岸绿树葱葱,姹紫嫣红。

晚上,华灯高照,彩灯齐放,河水中倒影着五彩斑瓓的灵桥,灯光时亮时暗,时红时绿,真是美丽极了。

这就是灵桥,一座有历史的桥。

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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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是两个极爱冒险的人。

我和他来到一个陌生的迷宫前,不顾惜后果的走进去,刚开始的我们并肩同行,每个岔路我们都能默契的转弯,我们因为我们那种道不出的默契而沾沾自喜,以为这个迷宫能轻而易举地走完。

在一个陌生的岔路口,我们却变得不再有默契可言。那时候,我向左,他向右,我想,如果没有十指相扣的手,我们早应该踏上自己的路了。路的左边是一个僻静的山村,人烟稀少,唯有几个牧童在牵着几头耕地的牛。路的右边是一个繁华的都市,夜幕降临,华灯初上,歌舞升平,每个人都处在酒阑灯灺中。

只感觉手被狠狠地扯了一下,我们再次默契地回头,我们没有再说什么,他转过身,和我走进了路的左边,那个充满幻想色彩但又带着悲剧的世界。

渐渐的,我们在那个村里走了许久,他不相信我了,他认为当初路的右边才是出口。他想带我一起走,我毫不妥协地拒绝,他毫不妥协的转身。这个地方一直是黄昏,头上的阳光一直是从天边照过来的。我直直盯着酡红的夕阳,一颗亮滴折射的阳光,刺到我的眼睛隐隐作痛。我也转身,继续证明其我是对的。

迷宫真的好大,没有了当时的默契和肯定,感觉寸步难行。我们就这样各顾各的走着,在来时的道路上渐行渐远。我想他应该已经走出去了吧。随后,一道牌匾证明他没有走出去。那个牌匾上写着出口二字。我既高兴

花海迷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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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虫中精英,她是花中魁首。他贪恋夜的隐秘,她向往昼的光明。本是八竿子打不着的陌生人,却被缘分的线牵扯到了一起。

化灵劫里他们初次相识,羞涩的问候,芳心暗许。净身潭旁的陪伴,是难以言明的爱慕,是说不出口的温柔。琉璃树下的畅谈,结下相濡以沫的心结,生出彻夜难眠的思念。七彩尘上的誓言,是三世缠绵的开端,也是花海迷虫的元凶。

她熬过生死劫变身花魁精灵,散发惑世异香,发誓要全世界都无法忽视她的存在。他放弃成仙,祭献三世修为,替她抗下无尽雷劫,离开最爱的她独自闭关,十年不出。她满世界寻找他的踪影,血洗他三十三城,只为逼他现身,却始终见不到他的身影。

他努力修炼,只为早日出关,寻找最爱的她。可出关之日,世界竟是一片地狱。她站在“地狱”中心,质问他的誓言。问他为何抛弃她?为何躲着她?他无奈的摇头,撕心裂肺的大叫,歇斯底里的低语:“我舍弃魔界之王的高高在上,和你一起构建你要的世间,向世界证明我们的存在。我祭献三世修为,一次次救你于生死雷劫让你更强,让你和我一起守护我们的世界。我闭关十年自斩本源,断绝与魔界的联系,只为和你一起作纯洁的精灵。可到头了得到了什么?”

她曾经说:“若你不能变成精灵,就让我变成魔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