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张爱玲传奇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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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野马传奇》有感400字
我喜欢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尤其是《野马传奇》这一本,它不仅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而且还让我看到了外表潇洒美丽而内心孤独坚强地汗血野马。
故事主要讲的是汗血野马的父母都是纯种的草原汗血野马,然而,可恶的人们却开始疯狂地捕捉它们,要知道,得到了它们,就能成为整个草原上最优秀的牧人了。它们奔跑的速度,比离弦的箭还要快,但是,这些汗血野马最终还是死在了人们手中,只留下它们的儿子,这匹汗血野马孤独又顽强地长大了。
汗血野马又回到了大草原上,它本打算放下对人们的仇恨,与世无争,但人们又把它的妻子打死了,为了给自己心爱的妻子报仇,它不得不放弃妥协,最终它像自己的祖先那样,为了自由,为了摆脱被烙上屈辱印记的命运,汗血野马一次又一次地拼搏,一次又一次地抗争,只为奔向自由。
一个个扣人心弦的故事引人入胜,我为汗血野马最后摆脱了人们的捕杀,奔向自由的草原而感到快乐与激动,为它的父母死在人们手中而愤怒与落泪。
我们要学习汗血野马这种不畏困难、坚持不懈、永不放弃的精神品质,在学习的道路上,更不应该畏惧困难和挫折,要坚定目标、勇往直前!
读《惠安馆传奇》有感400字
暑假间,我阅读了林海音写的《城南旧事》,其中《惠安馆传奇》引起了我的注意。
文章中,悲惨的主人公秀贞是一个的疯子,我已开始看一个好好的人,怎么回成了一个疯子呢?我一开始也是在想这个问题。我就一直向后读。直到我读完知道了秀贞怎么变成疯子的。
秀贞生出孩子的时候一直昏迷这,身体非常的虚弱,秀贞的妈妈那时候想:“没有结婚就生孩子,是要罚钱的”,就趁秀贞身体虚弱的时候,把秀贞的孩子抱走了,扔到了齐华门。绣着醒来看见自己的孩子没了,一直想念这自己的孩子,见到孩子就说是自己的孩子,像孩子想疯了。后来小英子从他们家走过,秀贞就拜托小英子帮他找,一直到小英子的朋友妞儿就是秀贞的孩子小英子。
读完《惠安馆传奇》这篇文章,告诉我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我们现在吃喝玩乐干什么,生病的时候妈妈要细心的的照顾我们,喜欢什么就给你买什么,还要给你挣钱,是多么的伟大呀。
我长大以后也要想妈妈照顾我们一样照顾我的妈妈,要生病的照顾妈妈,回报妈妈。
读《列那狐的传奇故事》有感400字
昨天下午,我读完了《列那狐的传奇故事》,我不禁感慨万分。
这本书是法国著名的作家季诺夫人创作的。它是中小学年级学生必看的课外书。季诺夫人给学生们讲述了列那狐和动物们之间的童话故事。主要讲了列那狐住在马贝度城堡,和妻子海梅林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它总会想出各种鬼点子,骗了很多动物,这也导致它一个朋友都没有了。其中受骗最多次的就是雄狼叶森格伦。有一次列那来到了叶森格伦家,骗叶森格伦要把火腿藏起来,不然会被偷的。然后半夜,列那把火腿给偷走了。叶森格伦发现火腿没了,气得嗷嗷直叫。列那出现了,装作舅舅已经把火腿藏起来了,还说要12条大鳗鱼换火腿,让叶森格伦更加痛苦了。
读着这里面的内容,我不禁佩服起列那狐的聪明。不管面对哪种危险与困难,它都利用自己的智慧将其化为灰烬。我自然地能想到我们自己,有时候我也会遇到困难,比如有一条题目不会,可以想象故事中各种小动物想方设法逃出……
读了《列那狐的传奇故事》,我明白了:遇到困难,我们一定要想办法解决,不能退缩也不能只依靠别人。
观《冯梦龙传奇》有感500字
《冯梦龙传奇》中,冯梦龙是一个非常有文化的人。他去一个很偏僻又很穷苦的地方当县令,遇见了一个绑匪叫李长蛟。冯县令为了收复李长蛟,被抓。李长蛟得知他就是仰慕已久的冯梦龙,就一改脸色,反拜冯梦龙为师。在冯梦龙的领导下,李长蛟用虎笼成功捕获恶虎,还将功补过打倭寇。在一次激烈的战斗中,李长蛟和他的战友们成功击败倭寇,但是李长蛟却不幸牺牲。这一幕,让冯县令颇为感动,也感动了我。
我觉得李长蛟虽然以前是一个绑匪,但是他努力变好,做回一个好人。平时的生活中,我们也会犯错,不要因为一时的“坏”,而放弃自己;同样,也不要因为他人的一时“坏”,而不给他们将功补过的机会。只要知错能改,就可以成为一个全新的自己。改变的机会在每个人自己的手中,要努力改变自己,改进自己,做最好的自己。
在我们语文《同步阅读》中,我也读到过这样一篇文章,说的是有人遇到了一个很难打开的锁,就叫了另一个人过来帮忙。那个人以前当过盗贼,所以大家看到他都十分冷淡。那人打开了锁,帮了忙。后来,那人也从没有再去盗窃过。我觉得他改过自新,不想做坏人了,也要对他竖起大拇指。
假如你也想成为好人,或者成为一个更好的人,要抓住每一次机会,努力,成为大家心目中的好人!
我在书中读张爱玲作文700字
民国是一场烟火般的绚烂,华丽后却转瞬即逝。即便是孤傲的张爱玲,也在时光中掩上了风尘。可我还是喜欢她,虔诚地在一页又一页的书页里寻她,觅她,知她。
喜欢她年少时的孤芳自赏。她出身于没落的贵族,父亲抽鸦片,纳妾。也许是因为这样的生长环境,让她生性孤僻,很少与人交谈。在香港的大学里,她形单影只,薄弱的身段带着一种无言的坚韧。她是繁花的一抹纯白,是凡世喧嚣里的一份安然。她将自己年少的情感寄托在学校图书馆中,在这里让岁月缓慢流淌。文字是她的知己,寂寞与她相依偎。我喜欢这样的她,着一身旗袍,年少风华,文字冷艳,性情孤高。
喜欢她青年时的痴心不悔。恰好在人群里遇见了他——多情的胡兰成。她甘愿为他,落在低低的尘埃里,开出花来。只可惜流光不解风情,无端负了年华。胡兰成是一杯毒酒,她却偏偏要饮下。她在尘世里等他,等过了一场又一场的残雪,看惯一场又一场的离别,却没有等来那个男子。等到桃花灼灼,等到落梅纷纷,等到俩人淡漠了曾经的沧海誓言。最后的爱恋与离别不过化为烟尘,随风而散。我也喜欢这样的她,就一身旗袍,柔情万丈,文字深邃,奈何世事悲凉。
喜欢她暮年时的离群索居。她辗转四方,冷暖独尝。光阴将一切消磨殆尽,只剩下浅浅的一声叹息。最怕流光催人老,老到
爱上张爱玲作文
我隔着一个世纪的门槛读她。她的文字如青春般馥郁芳香,可剥开后,却发现布满了伤痕。她的文字如晚秋凋零的花,或许也称之为残枝败叶,在飞舞着灰尘的黑暗走廊上盛开。
——题记
夜上海,纸醉金迷,暧昧的胭脂红,一如她精致旗袍上绽放的放肆玫瑰。她描上一支弯弯的黛眉,轻抿薄唇,带着一身傲气行走在那个荒芜的时代。继而宛然一笑,眉梢眼角是说不尽的风韵。着上一袭织锦旗袍,做一个平平淡淡的女子,以绝佳的才情,为无数世人写下挽歌。话里几分真诚,几分戏弄,终究是无人能懂,她便携着一个时代的悲凉,匆匆退场。
她是个传奇。她的文字,细腻华丽,却带着与生俱来的傲骨和冷淡。“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最荒凉的句子,因为牵手之后是永久的放手。”爱玲这样说。一季繁华,一生荒凉。张爱玲画着精致的妆,却异常悲凉,低眉抬眸间随口咏出的句子,不锋芒毕露,却挑明世间冷暖,字字拨人心弦。一针见血,就如她的性子一般。
她出身名门,却高呼自己是小市民。她悲天悯人,却冷漠无情,不在意他人半分。她通晓世俗,却我行我素,自持清高。她细细与读者谈天,却总隔着一张薄薄的书笺,让人无法窥探她的内心,看不透她。或许她自己都看不透,张爱玲是个怎样的人?
矛盾?的确。或许从某种意义
读《妞妞》有感
【篇一:读《妞妞》有感】
体会生命,感悟幸福——读《妞妞》有感
偶然的机会做了一篇出自周国平《宝贝》的一品文章阅读题,经老师介绍,其系列图书《妞妞》便深深吸引着我,买来后更是一饱了眼福。
这本书是周国平先生写给仅活到一岁半的女儿妞妞的一本书,记录的全是对妞妞的爱。同时也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那段时间的真切感受,妞妞诞生时的喜悦,看着她成长,目睹她被查出难以治愈的疾病——视网膜细胞瘤,得知妞妞快要离世的绝望以及离世之后的悲伤……
同时这位哲学家在妞妞死后表达了对生命的追问,对死亡的思考,他以不同的身份去看看带着一切,我不知道他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情,把这些刺心的痛从记忆中挖出来,记下来,并且是那么细腻:小鱼小鸟都有眼睛,而妞妞却没有。这个可怜的孩子生来就那么热切而执拗的追逐着光明,当她看见一团橘黄色的灯光时她会笑很久,妞妞唯一一个生日,妈妈对客人说你们看妞妞的眼睛像不像波斯猫,爸爸告诉她波斯猫是世界上最美丽的猫;妞妞一遍遍的哭诉,“磕着了,磕着了……”她不明白世界为什么老是磕着她;早妞妞即将离开世界的那些夜里,她躺在爸爸身边轻声唤着
我的张爱玲作文
第一次接触张爱玲的时候,是初一,那时候看她的第一本小说叫做《红玫瑰与白玫瑰》。那时候年纪小,并不能理解“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
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大概是因为那时候的语文老师十分喜欢张爱玲,所以看了很多她写的小说,例如《倾城之恋》,《色戒》、《小团圆》。也去看了关于她的传记。
这真的是个传奇女子,小说封面的她高昂着头,一丝不苟的发,鲜亮的旗袍,像一面高傲的旗子,撑起了一个另类的文化时代。她生于显赫之家,不愁吃穿,她生于封建世家,却又勇于冲破旧社会的枷锁,她不断学习,她是天才,也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她渴望爱情,于是爱得低入尘埃,在尘埃中开出一朵花儿来。哪怕后来遭到背叛,她仍然原谅了那个背叛她的男人。
我试图从她的小说里的字里行间去了解她,玫瑰的红伤口绽放的梦握在手中却流失于指缝再落空,于她而言,胡兰成大概是一抹玫瑰红,那么赖雅呢,那个陪着她到自己生命最后的男人呢,是白月光还是饭粘子?
有人说《小团圆》相当于自传,我并不懂,只觉得张爱玲有张爱玲的傲气。这个为了爱情
读《目送》有感
【篇一:渐行渐悟——读《目送》有感】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抚平心中的焦躁,细读龙应台的《目送》。等一朵花开的时间,悟一场人生的别离。
目送,就是用目光送别离去的人。龙应台的书里,写了许多种目送。她目送着父亲一步步走向了死亡。目送着母亲一天天老去,直到连自己的亲生女儿都不再记得。目送着儿子长大,看他从离不开母亲成长嫌弃母亲是个孩子。目送着朋友,目送着世间万物的离开……字里行间满满的忧伤、寂寞与不舍。
或许人们提到《目送》,想起的总是那句“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可是通读全文,我最喜欢的却是那句“有些事,只能一个人做。有些关,只能一个人过。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
你是否还记得父母总是说起你小时候的模样;你是否还记得朋友说要陪伴你一辈子;你是否还记得亲人对你的点滴关心……
可是我们总有一天会目送着父母、朋友、亲人离去,若他们都离开了,孤身一人的我们是否会张皇失措?是否会悲痛万分?生活总是会教会我们要珍惜当下,却从没告诉我们该如何面对失去。或许面对着失去我们也只能是在
读《论语》有感
在不少报章杂志里,我总会看到有人提起《论语》,这不由得使我想起这本熟悉的书。
记得读四年级时,在爸爸妈妈的辅导下,我就背熟了《论语》。由于是第一次背一本书,花的时间比较长,很多字我是第一次才开始“碰面”,所以我当时只是用一种“完成任务”的心态来对待它。
近两年来,我多次反复看《论语》,慢慢体会了其中的道理。尤其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式上,那三千弟子共诵《论语》的盛大场面,给我一种“春雷”猛炸惊醒之感觉。它使我顿悟,它使我兴奋,它使我骄傲。至今它仍在我耳边回响:“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那真是一部千古绝唱。它不但唱响了我国古代文明,而且唱响了世界古代文明。它向所有华夏儿女乃至全世界人民宣示:这是一部中国蒙学的经典之作。
古人曾说过这么一句话:“半部《论语》治天下。”在人类过去的漫长岁月中,世界上人们读得最多的书恐怕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