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疯娘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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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娘读后感600字
母爱似水晶,晶莹剔透;母爱如阳光,温暖舒服;母爱像春雨,滋润心灵……有种母爱叫温暖。
寒假里,我读了一篇文章《疯娘》。文中讲了有个疯疯癫癫的女人流落到我们村,奶奶为了让家里“续上香火”,就让父亲把她娶回了家,可等她把“我”生下后,奶奶却狠心将她赶出家门。五年后,疯娘回来了,为了“我”闯了不少祸。最后为了给我采摘野鲜果而坠落山崖,“我”流着泪把大学录取通知书插在疯娘的坟前……
我读了这个故事,深深被文中的亲情所打动。天下的母亲都是一样的,我的妈妈何尝不是这样呢?有种母爱叫温暖,让我时时沐浴其中。
那一次,寒风呼啸,如刀子在脸上划过,非常难受。我放学后站在一棵大树旁,静静地等待着妈妈,一会儿眼前出现了妈妈的身影。“妈妈!”我一边叫一边坐上电瓶车,看到她的脸庞冻得通红,比熟透了的苹果还红。我坐上了车,寒风被妈妈挡住了,我一点儿也吹不到。妈妈又取出了一瓶热奶茶,转过身一边给我戴上帽子一边说:“喝吧,妈妈自己泡的,营养卫生!再说下课出来渴,天凉了喝这个舒服!”我
《娘啊,我的疯娘》读后感700字
初次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禁不住潸然泪下,我只能用通俗的语言来表达我读完这篇文章后的感受—非常感人。在生活中,我并不是一个善感的人,而这篇文章却深深地感动了我。
这儿篇文章讲的是:一个疯癫的女人来到了一个村子里,家中的父亲因直至35岁还没媳妇,奶奶为继香火便把她留了下来,后来生了一个儿子(我),母亲仍然过着每天被人打骂的日子,做事情也不理智,而母亲对“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非常清醒。除了母爱,无法解释着在医学上的破译。“我”上高中时,母亲为我送饭。有一次,在回家的路上为我摘桃子而掉下悬崖摔死了。不过,“我”后来也考上了大学。
这是一位平凡的母亲,甚至是一位被人们看作疯疯癫癫的母亲,但是她以不平凡的行动告诉着人们什么叫做无私的母爱。那是人世间最神圣、最伟大、最无私的母爱,是历难中的真情流露。
想想我没自己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是我们的父母让我们有如此幸福快乐的生活。最近,经常听道我那快要上一年级的妹妹嘴里念叨着老师新交给她们的诗歌—“爸爸是棵大树,妈妈是棵大树,我是一只快乐的小鸟,在两棵树间飞来飞去……”
是啊,
《疯娘》读后感600字
推荐母爱,是许多作家笔下永恒的话题,读了这篇文章,让我看到了一个母亲的形象,感受到了一个疯子母亲那单纯的内心世界。当听完了那篇文章,也看完了那篇文章,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忍着,将徘徊在眼眶里的泪珠强咽了回去。母爱,纯洁,又伟大的母爱……
作者的妈妈只是一个疯子,是一个人人讨厌,被人遗弃的疯子,是一个连猪草和稻草都分不清的疯子,她只是这样的一个疯子,她什么都不明白。
但是,把作者生下以后,她不单单是疯子,她是母亲。一个深爱着自己的儿子的母亲,一个普普通通的母亲。在被婆家赶出之后的5年来,她始终没忘记自己的孩子,没忘记在5年后相遇的一天把找到的气球送给她只抱过不到三分钟的孩子,没忘记爱他,没忘记在他受人欺负的时候,站出来保护他,哪怕得罪了别人。
虽然,她只是一个疯子,跟正常人有些区别,虽然,她让作者喊她一声发自内心的“娘”,付出了许多代价,但她至始至终都爱着她的孩子,深深地爱着,毫无怨恨地爱着。就连这样的一个疯子也有如此真挚,伟大的感情,而我们的母亲不也是这样爱着我们吗?让我感动的是,那疯娘为了儿子可以不顾一切,可以每天走上20多公里的羊肠山路,风雨无阻。可以为了孩子喜欢吃野鲜桃,而失去了生命。读到&
读《疯娘》有感400字
母爱是天地间最无私、最仁慈的爱,我是从《疯娘》中感受到的。
故事讲述了23年前,有一个疯疯癫癫的年轻女子流落到了我们村,奶奶为了给家族续上香火,把她娶回了家。可待母亲生下了我后,奶奶却狠心地把娘赶走了。没想到在我六岁那年,离家出走的娘居然回来了。望着这个蓬头垢面的女子,我显得格外失望,对她十分冷淡。谁知在我高考时,娘竟为摘野桃给我吃而坠落山崖。看着倒在血泊中的母亲,我不禁失声痛哭……
这是一篇让人流泪的文章,读到这里我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但母爱并不是只有奉献出自己的生命才显示出她的伟大。
当我们生病时,母亲总会在床边守着我们,时不时摸摸我们的额头,眼中充满了疼爱与心痛;当我们因为没考好而失落时,母亲总会不停地安慰我们,期待着我们能破涕为笑……母亲的一言一行无不渗透出她对子女们的爱。
母爱是一本深奥的书,需要我们敞开心去认真读;母爱是一杯甘醇的酒,需要我们去细细地品味。母亲给予我们的爱如繁星之多,因此我们也要懂得珍惜眼前的母爱,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600字
看了沈石溪伯伯写的动物小说《疯羊血顶儿》,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
血顶儿是一只盘公羊,为什么叫“疯羊”呢?因为它把盘羊引以为傲的俊美羊角磨成杆子一样向天刺,即便是看到了茹毛饮血的食肉兽也不逃,不但不逃跑,还在原地“咩咩”地叫着,似乎怕凶猛的食肉兽发现不到它!“自杀还要打广告?”沈伯伯这句话说得很不错,疯了哟,彻底疯了。读到这里,我对血顶儿这近乎疯狂的举动感到无比地震惊和好奇。
原来,血顶儿的妈妈叫猴戏,在刚刚产下血顶儿的时候,被阴险狡诈的黑母狼盯上,羊的幼稚期只有半个小时,过了半个小时小羊就可以撒开四蹄与母羊奔跑,可黑母狼就早早的扑上来了。
哎……造孽哟!
猴戏为了让血顶儿活下去,它只能和黑母狼同归于尽,为了拖延时间,猴戏把娇嫩的喉管往黑母狼嘴边送,让黑母狼解决自己。这一小部分时间足以让刚刚出生的小羊度过幼稚期,当黑母狼解决完猴戏,再次把凶恶的目光投在血顶儿的身上时,血顶儿已经跑远了。母爱的力量真是伟大,为了让自己的宝宝活下去,就算付出生命也在所不辞。
血顶儿忘不了那一幕,扎心扎眼的那一幕,复仇的火焰在它心底熊熊燃烧着,一次偶然的机会,它发现了黑母狼的三只
《疯羊血顶儿》读后感800字
血顶儿是只刚出生的小盘羊,它一出生就面临着死亡的威胁,它和它的妈妈被一只凶残的母狼盯上了。当它的妈妈为了保护它和母狼周旋搏斗时,被吓傻了的它却迟迟迈不开蹄子逃跑。终于,它的妈妈被母狼咬住了脖子,情急之下,它的妈妈用自我牺牲的方式,忍着撕裂脖颈的剧痛,将脖颈动脉的一腔热血喷溅在它的额头上,成功的唤醒了它的求生意志,妈妈惨死在它面前,它侥幸逃脱了。这是一个母亲在生死关头对孩子最后的爱的表达,它额头的那滩鲜血是妈妈对它的爱的印记。因为受了血的洗礼,它因此得名“血顶儿”。
后来这只小盘羊来到另外一个羊群,它开始慢慢长大,没事儿的时候,它天天将角抵在岩石上磨砺,强行将盘羊的那对弯角磨成了尖锐的直角,尽管它遭到了许多羊的嘲笑,可它毫不在乎,羊群里的羊们不会懂得它为母报仇的那份执着,它因此被同伴唤作“疯羊”。最终,懦弱的小盘羊变成了一只强壮勇敢的公盘羊。
若干年后,命运再次让它遇到了狼。不过,这次是三只小狼,面对三只小狼的肆意挑衅,出于愤怒它用尖利的角杀死了那三只小狼。小狼被杀后,母狼闻声赶来,四目相对的那一刻,“血顶儿”呆住了。原来这只母狼就是杀死它母亲的那只母狼,它们的眼中燃烧着各自的
围城读后感1000字
写《围城》的读后感有些犯难,倒不是说读完之后没有感悟,只是不知道应该怎么落笔。小说的背景是在民国时期,虽然那个时代距离我们并不算遥远,但也是很陌生的。小说中的人物也实在真实的在身边就可以随便找出一大把,每个人都存在人性的弱点,每件事件都在映射社会的不同面,看得也算过瘾,但是谈到感受却有点难受。
前些天姐姐做手术我去医院看她,顺便将《围城》带上想在无聊时看看,医生查房的时候看到了对我说,我这个年龄看《围城》还有点早了。当时我有些不以为然。想来即便没有看过《围城》的人对于书中描述婚姻的那句话也是非常熟悉的:“婚姻是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我也是冲着这句话买的书。书中有不少对于婚姻的描写,我一直觉得早一点了解到婚姻,无论是好的一面还是不好的一面总不是一件坏事,毕竟有了万全的心理准备,再去面对,存在问题的时候才能更有方向的去处理。婚姻本来就不是童话的结局,而是生活的另一个开始,所以哪怕残忍一点先将它的丑陋揭开,也好过天真的将它当成童话去对待,否则一旦婚姻出现问题就很容易万劫不复。
可是在看完了整本书之后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位医生要说我现在看还太早了,只书中一段描写就让我对婚姻产生了畏惧:“譬如
我很重要读后感1000字
【篇一:我很重要读后感】
生命,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也许你很平凡,也许你很普通。读完毕淑敏的这篇散文,我十分感慨。文章一开始,作者就用一连串的四个排比句,来解释“我不重要”的教育,其实是忽视个体尊严和个体价值、缺乏人文关怀的教育。接着作者从多方面列举了“我很重要”理由:对生命而言,每一个生命来之不易,我们没有权利和资格说不重要;对父母而言,我们是他们慈爱的对象,幸福的中心,我们不敢说不重要;对爱人而言,我们是相濡以沫的同道,我们不忍心说不重要;对子女而言,我们是他们的靠山和慰籍,我们没有胆量说不重要;对朋友而言,相交多年密不可分,我们不好意思说不重要;对事业而言,我们就是创意,就是新设想,我们无法说不重要。作者作为一名女性作家,她的笔尖不仅仅停留在自然,更多的是停留在生活。
对于我们没有想到的在我们身边关心支持我们的人而言,我不重要吗?对生命而言,人的一生只有一次,每个人都是一个独一无二的个体,失去了,就再也无法挽回。可想而之,它是多么重要和宝贵。我们没有权利和资格说“我不重要”。
对父母而言,他们对我慈爱,只要我发烧生病,他们就坐卧不安,心急火燎地把我送到医院。对儿女而言,他
围城读后感1000字
去年在办公室看见飞飞飞的桌子上有本围城,跟她借了看。游戏之余翻俩页,很久没看完。寒假拿回家总想的能看完,不想还不如在学校看的多。这俩天终于零零散散看完。写一篇读后感。
第一次见《围城》是高中的时候,宿长拿她姐姐的书看,深蓝色封面,大大的写了俩个字围城。里面那句经典“城里的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去”也是早有耳闻。觉得这本书是讲婚姻的利害性。去年,看书之前在木鱼说听木鱼讲了电视剧,觉得方鸿渐是一个怂文人,弄了张假文凭,还爱满嘴讽刺别人,遇事又软弱,觉得钱老拿他当主角简直实在嘲笑。
当看完了书,又觉得我们哪里又比得过方鸿渐。就像辛楣说的,方鸿渐是个好人,但毫无用处。从书的中间开始,鸿渐的人生好像就在走下坡路,从他和唐小姐断了联系,到三闾大学,到辗转回到上海,发生在他身上的一切很戏剧性但又那么真实可信。他像一个明眼人一样聪明,对于发生在周围的一切似乎都能够或快或慢的洞察,但对于周围发生的一切却又无可奈何。这多像我们周围的生活。看书的时候,一直在等鸿渐结婚,看了一半多了,还是没有结婚,看完之后发觉,围城不是讲婚姻。
我很喜欢辛楣,从书中看来他应该是比鸿渐关系硬,能力强点。他喜欢苏玟纨,开始以为他是油腻的没思想,被一腔热血冲昏了头脑的,只
亲爱的安德烈读后感1000字
【篇一:亲爱的安德烈读后感1000字】
“我们是两代人,中间隔个三十年。我们也是两国人,中间隔个东西文化。我们原来也可能在他十八岁那年,就像水上浮萍一样各自荡开,从此天涯淡泊,但是我们做了不同的尝试——我努力了,他也回报以同等的努力。我认识了人生里第一个十八岁的人,他也第一次认识了自己的母亲。”《亲爱的安德烈》的主人公之一龙应台,作为一个母亲,她这样说。
看了这本书,我不由自主地跟随他们书信的印迹,开始了一段心灵之旅。
这本书感动了无数被“亲子”之间隔阂与冲突深深困扰着的读者,为两代人沟通交流带来了全新的思维和方法。
是啊,在我们的周围,有多少人像他们母子一样无法聚在一起。有的母亲为了生存离家弃子,外出打工赚钱,孩子成了留守儿童;有的母亲因为意外事故或是疾病缠身,离开了孩子,亲人再也无法相守;有的孩子尚未成人便外出打拼,早早地脱离了母亲的陪伴。所以,现在的孩子与母亲之间的相处时间越来越少,距离也越来越远。渐渐地,母亲已不再是最懂孩子的那个人,她已经渐渐远离了孩子的心。
母亲龙应台与儿子安德烈共同找到一个透着天光的窗口,透过36封电子家书,两代人开始了“打开天窗说亮话&r